股东想把股权转让给别人,需要经过啥程序?
作者:诚立会计 | 发布时间:2024-10-13诚立公司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,有股东张三、李四两个人,现在股东张三想把自己的股权卖给公司之外的李雷,那这个股权转让程序应该怎么进行呢?
首先,需要确定的前提是,在诚立公司的章程里面,对股东转让股权是没有特殊的限制的。也就是说,股东张三转让他在公司的股权,公司的章程是不反对的,是允许的。
其次,张三想要把股权转让给公司之外的李雷,公司的另外一个股东李四如果也想购买张三手中的股权,在同等条件下,股东李四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。
那李四的这个优先购买权应该咋行使呢?按照程序是这样的,股东张三需要通过书面形式,把自己想要转让多少股权?股权的价格、支付方式、支付期限等等这些内容,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的其他股东,也就是李四。
如果李四收到了张三的书面通知,不过,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,李四都没有答复这个通知,那就可以推定李四放弃了对这份股权的优先购买权,这个时候,张三和李雷就可以正式签订他们的股权转让合同了。
当然,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也只是一个开始,新股东李雷想要正式实现自己在诚立公司的股东权利,还是有一段路程要走的。
比如,双方签订完股权转让合同之后,原来的股东张三需要通过书面形式,把自己已经把股权转让给李雷的这个事通知公司。
比如,原股东张三需要请求公司,请求变更股东名册,把原股东张三从公司抽出来,把新股东李雷加进去,在股东名册变更之日起,新股东李雷就可以正式的行使自己在诚立公司的股东权利了。
比如,从此以后,公司再召开股东会的时候,公司就需要提前通知新股东李雷参会了,这是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的重要方式。
比如,公司需要请求公司登记机关,办理股东变更的登记,变更登记一旦做出,公司之外的人就都能知道,诚立公司的股东,其中一个是李雷了。
比如,公司需要注销原股东张三的出资证明书,需要给新股东李雷发放新的出资证明书了,另外,因为公司股东发生了变化,所以公司章程也需要作出相应的变更了,当然,遇到这种情况的修改公司章程,是不需要再由公司股东会表决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