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体户≠小规模,小规模≠小微企业,小微企业≠小型微利企业
作者:诚立会计 | 发布时间:2024-09-22
入行这么多年,总是听到有老板将个体户、小规模、小微企业、小型微利企业.....傻傻分不清楚。确实是,专业名词多,别说老板了,就是从事财务多年的财务朋友,也容易整混。
先说结论,个体工商户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,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。
现实工作中,个体户设立登记时,会默认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但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,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就可以办理,不再需要其他辅助条件。
没有主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个体户,年(连续 12 个自然月)不含税销售额超过 500万元的,主管税务机关很可能强制要求纳税人(特指个体户中的小规模纳税人)登记为一般纳税人。
PS:个体户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,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接下来重点说一下,小规模、小微企业、小型微利企业的区别。
小微企业、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的区别是什么?
一、小规模纳税人
日常工作中听到“小规模”这个词,其实是指增值税纳税主体资格。
怎么理解呢?
增值税,咱们再熟悉不过了吧,基本所有企业都会涉及这个税种。
而“小规模”就是相对于“一般纳税人”而言的另一种。
看到这里肯定有伙伴产生疑问了���️,那在增值税上要怎么区分“小规模纳税人“和“一般纳税人”呢?
我们知道,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。
“小规模纳税人”是指增值税纳税人中的一种,增值税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,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(含)为小规模纳税人。
小规模纳税人包含企业也包括个体工商户、自然人个人。(虽然包括个体户,但是不等同于个体户)
二、小微企业
“企业”是和“大中企业”相对来讲的。如果要找一个比较接近的解释,那就是工信部、国家统计局、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11年6月发布的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》,根据企业从业人员、营业收入、资产总额等指标,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、小型、微型三种类型,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,是对企业规模的划型。
三、小型微利企业
“小型微利企业”的出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,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,其特点不只体现在“小型”上,还要求“微利”,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。
“小型微利企业”的划分标准:
1、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;
2、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;
3、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;
4、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
业内喜欢称335(貌似是CPA税法老师刘颖命名的)
那满足条件后,到底能享受什么优惠呢?
主要优惠政策如下:
1)所得税: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至2024年12月31日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(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都可以享受)。因此,实际税负只有5%。
2)收其他税费:
至2024年12月31日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,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,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%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(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)、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
免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设基金的纳税人,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(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)
小微企业、小型微利企业既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,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,而小规模纳税人是对应的一般纳税人。